1-2. 什麼是自主微學分及微學分種類
什麼是自主微學分
(1) 申請對象
本校學生至遲於修業年限最後一年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第一學期校曆規定加退選前,申請修習自主學習微學分(以下簡稱本微學分)。
(2) 上課及成果發表
上課時數累計達16小時,方可提出成果發表申請,成果發表可於校曆期中考或期末考前4周提出申請,由委員會進行聯合成果審查。成果發表通過後,始得列計1學分。未通過成果發表評核之自主學習內容,仍可保留相關上課時數,於次學期申請成果發表評核,惟以一次為限。
(3) 學習內容類別
a. 線上課程:教務處採認之線上研習課程,並取得完課證明。
b. 研習活動:校內各單位辦理或教師開授,經委員會審查通過之研習活動。
c. 公私部門課程:由與本校簽訂合作協定公私部門開授,且經委員會審查通過之研習課程。
(4) 學分上限
每位學生修習本微學分最高以2學分為限,相同課程不得重複申請,且不得因修習本微學分申請延長修業年限。
自主微學分的學習種類可分為哪幾種
(1) 套裝式微學分
由校內外單位創設學習課程,開設單位開滿16小時,並由指導老師引導學生自主性創作成果。
(2) 自由組合微學分
由學生自行尋求研習課程並取得研習證明,並經導師核可後,提出學習歷程檔案之多元學習內容(由導生共同研訂)